锦屏街道西圃村三号地块,出让面积68588平方米,容积率2.4,建筑面积164611平方米,起价73252万元,起始楼面价4450元/平方米,无底价。地块内需配建9班制幼儿园一所(用地面积不应小于4655平方米,建筑面积不小于3187平方米),与住宅小区需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装修、同步验收、同步交付,装修标准按大于1400元/平方米。
阳光海湾44号地块,出让面积157663平方米,容积率1.8,建筑面积283793平方米,起价68110万元,起始楼面价2400元/平方米,无底价。地块内需配置用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、建筑面积不小于27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中心一处,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属地镇街道;配建12班制幼儿园一所(用地面积不应小于6010平方米,建筑面积不小于4042平方米),与小区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装修、同步验收、同步交付,且装修工程标准不低于1400元/平方米。